emergency legislation,緊急立法,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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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emergency legislation,緊急立法
中文:緊急立法
解釋:〈英〉
根據1939年《非常時期權力(防禦)法》〔Emergency Powers(Defence)Act〕及其後的一些法律,為維護公共安全、保衛國家、維持公共秩序、有效進行戰爭、保障對公眾生活至關重要的供給和服務,以樞密院令〔Order in Council〕頒行法規。樞密院被授予緊急立法權,其院令為緊急立法。這些緊急立法多為1959年《緊急法律(廢除)法》〔Emergency Laws (Repeal) Act〕所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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