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oit de suite,(1)追及權<br>(2)(作品)追續權,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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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droit de suite,(1)追及權
(2)(作品)追續權
中文:(1)追及權
(2)(作品)追續權
解釋:〈法〉
(1)指債權人對處於第三人手中的債務人財產進行追索以實現其債權請求權的權利。類似於英美法的停止交付權〔stoppage in transitu〕。
(2)(版權法)
該項權利為法國、意大利和德國法律所承認,是指藝術家有權從美術作品〔work of art〕的後續銷售收入中參與分配。其目的是使藝術家對美術作品再銷售中隨時間而增值的部分獲取金錢收益。美術作品原件每銷售一次,藝術家均依法有權獲得一筆版稅〔royalty〕,數額據再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在美國版權法中未規定作品追續權,但1977年《加利福尼亞州再銷售版稅請求法》〔California Resale Royalties Act〕規定在該州適用作品追續權。只要出賣人在加州居住或銷售行為發生在加州,則無論美術作品原件在何時進行再銷售,出賣人均應將售價超過1 000美元的5%支付給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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