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mant funds,無人主張權利的資金;閒置資金,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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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dormant funds,無人主張權利的資金;閒置資金
中文:無人主張權利的資金;閒置資金
解釋:〈英〉
法院中經過15年未予處理的資金。對高等法院和郡法院中的無主資金分別依據1927年的《最高法院資金條例》〔Supreme Court Funds Rules〕和1965年的《郡法院資金條例》〔County Court Funds Rules〕處理。地區登記處〔district registry〕的無主資金應轉交給總會計師〔Accountant-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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