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cilium,住所,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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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domicilium,住所
中文:住所
解釋:〈拉〉
(羅馬法)
最初是指設祖先祭壇之處,也是經常居住之處。自實行戶口登記制度以後,即以戶口所在地為住所。在手工業、商業發達後,工商業者的作坊、店舖常和居住地分離,且可能有多處,於是即以業務中心或法律關係中心為住所。如中心有幾個而又不分主次時,則幾個中心都可為住所,故羅馬法承認複數住所,即一個人同時可能有兩個以上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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