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tress,(1)財物扣押<br>(2)被扣押的財物<br>(3)為押財物的救濟方式,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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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distress,(1)財物扣押
(2)被扣押的財物
(3)為押財物的救濟方式
中文:(1)財物扣押
(2)被扣押的財物
(3)為押財物的救濟方式
解釋:(1)指受害人可以扣押及拍賣不法行為人的貨物或其他動產,以取得對不法行為侵害的補償。它主要見於欠付租金的案件中,是出租人在普通法上享有的權利,現由制定法加以規定,指出租人可以不經司法程序,佔有或扣押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內的動產,以此實現逾期未付的租金。此外,也有為迫使被告出庭及為迫使納稅而實施的扣押財物行為。在美國,某些州的制定法由於授權出租人為租金而扣押承租人財產而被法院認定違憲。
(3)→ distraint; landlord's war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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