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gation doctrine,授權原則,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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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delegation doctrine,授權原則
中文:授權原則
解釋:〈美〉
授權是指將憲法賦予某一政府部門的權力授予另一政府部門的行為。授權原則主要是基於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理念,限制國會將其立法權移交其他政府部門,尤其是行政部門的能力。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本憲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權,均屬於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的合眾國國會。」因而,如果美國國會一定要獨享這些立法權,那麼沒有其他部門能涉足這一領域似乎順理成章。由此,國會立法權不能被讓渡自然顯而易見。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由於國會既無時間又無精力對其政策和計劃細節進行立法,在整個美國歷史上立法權的授予始終存在。但立法權的授予仍必須受到某種限制,一般認為,只要國會在授予行政機關立法權時,確定了可以理解的原則〔intelligible principle〕,這一授權即合法成立。該詞亦稱nondelegation doctrine。
→ legislative v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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