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tody of children,兒童的監護;子女的監護,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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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ustody of children,兒童的監護;子女的監護
中文:兒童的監護;子女的監護
解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照顧、管理、教育和撫養。在離婚、婚姻無效或分居訴訟中,法院有權將這種監護權判給未成年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中的一方。在這種情況下,一方獲得監護權,另一方則有權合理地接近該子女,除非這種接近對子女不利。除極不尋常的情況外,接近子女〔access to children〕是父親和母親的基本權利。按照英國1971年《未成年人監護法》〔Guardianship of Minors Act〕,父、母任何一方均可以就非婚生子女申請監護令或接近子女令。在美國,各州都採用《統一兒童監護管轄法》〔Uniform Child Custody Jurisdiction Act〕以處理跨州的兒童監護與探望爭議。
→ guardia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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