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court of claims,(1)索賠法院 (2)〔C- of C-〕權利請求法庭 (3)〔C- of C-〕美國索賠法院
中文:(1)索賠法院 (2)〔C- of C-〕權利請求法庭 (3)〔C- of C-〕美國索賠法院
解釋:(1)在國家放棄司法豁免權的情況下,有權審理對國家提出的索賠請求的法院。也稱claims court。 (2)〈英〉 審查君主加冕典禮〔coronation〕司儀請求的法庭,最初成立於理查二世〔Richard Ⅱ,1377-1399〕加冕時,由貴族審判法庭庭長〔Lord High Steward〕主持,亨利四世〔Henry Ⅳ,1399-1413〕時由一個委員會代替。自亨利七世〔Henry Ⅶ,1485-1509〕起任命專員主持這一委員會的工作,但它完全受國王所控制。 (3)〈美〉 → United States Court of Federal Clai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