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指一個智力正常的人對他人的建議自願作出理智的選擇,即同意的意思表示,並不存在脅迫、欺詐或錯誤理解等情況。同意是合同關係的基本構成要素。同意是毆打、損害名譽、侵犯隱私權、侵佔和不法侵入等侵權行為的抗辯理由。但同意一般不能作為對刑事指控的抗辯理由,強姦案件可能除外。在有關強姦罪的法律中,「同意」系指內心同意。婦女在受威嚇或恐懼時的同意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在有服從和反抗兩種選擇時,如反抗已不能抵禦暴力或已無用時,則此後的順從不能稱為同意。 → acquiescence; age of consent; assent; connivance; informed cons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