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美〉 將法規及有關案件判決等輸入計算機作為基礎資料以幫助法律檢索。目前使用的系統大多採取全文錄入式,即把文件的每一個字都錄入基礎資料中,查找資料需通過有關鍵詞的檢索來進行。各類別的所有資料可通過一個特別關鍵詞來瀏覽。為便於有效查詢,須十分小心地選擇關鍵詞,以防將無關資料混入。為選擇好關鍵詞,設計了很多先進手段。目前在美國使用的官方資助的系統包括:空軍〔Air Force〕開發管理的聯邦電子法律信息〔F.L.I.T.E.(Federal Legal Information Through Electronics)〕系統;司法部開發管理的司法救助與調查系統〔J.U.R.I.S.(Justice Retrieval and Inquiry System)〕。私人資助的系統包括:韋氏出版公司〔West Publishing Company〕開發管理的Westlaw系統和米德數據中心〔Mead Data Central〕開發管理的L.E.X.I.S.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