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f clerks,主書記官;首席書記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chief clerks,主書記官;首席書記官
中文:主書記官;首席書記官
解釋:〈英〉
根據1852年的一項法律,任命了8位主書記官代替衡平法院的主事官。根據1867年《衡平法院官員法》〔Court of Chancery Officers Act〕,四位法官中每位法官已配備一名主書記官的再增加一位主書記官。1873年《司法組織法》〔Judicature Act〕將這些主書記官調至最高法院。1897年,根據御前大臣的命令,他們被授予「最高法院主事官」的稱號。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法四等上榜慶功宴
菁英回娘家享萬元好禮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課+測+輔 好評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