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tered company,皇家特許公司,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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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hartered company,皇家特許公司
中文:皇家特許公司
解釋:〈英〉
指英國君主根據其皇室特權或特別的法定權力特許成立的公司。早期英國的這類公司是被特許從事特定方面業務的貿易公司,包括探險商隊,1579年成立的東部地區公司,1553年成立的俄羅斯公司,1592年成立的土耳其公司(即後來的東地中海公司),東印度公司,哈德遜灣公司,1711年成立的南海公司。根據1834年《貿易公司法》〔Trading Companies Act〕和1837年《特許公司法》〔Chartered Companies Act〕,英國君主有權通過開封特權狀〔letters patent〕形式,授予除有限責任外的所有公司以特權,而不一定頒發特許狀。1837年《特許公司法》還規定特權狀可以明確規定將公司成員的個人責任限於每一股份的特定數額。至19世紀末,又興起了一些如不列顛南非公司的特許公司。現在,僅有少數貿易公司屬於這類特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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