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ter of Liberties,自由權特許狀,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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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harter of Liberties,自由權特許狀
中文:自由權特許狀
解釋:亨利一世即位時所頒發的特許狀,主要是廢除威廉二世(魯弗斯)時期的非法的苛捐雜稅,並頒行由征服者威廉修改的懺悔者愛德華王時期的法律。該特許狀認可了英格蘭人民的權利並對王權作了限制,因而意義重大。似乎曾經多次重新頒布,而且斯蒂芬和亨利二世也曾頒行過。1215年該特許狀成為《大憲章》〔Magna Carta〕的基礎,但亨利本人則常常並不遵守這一特許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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