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ge d'affaires,代辦,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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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harge d'affaires,代辦
中文:代辦
解釋:〈法〉
外交代表的一種,地位低於大使、全權公使及駐外公使,與前三者不同的是,代辦一般是向其赴任國的外交部門而不是向該國元首派遣的,而且,代辦代表的是本國的外交部門,而不是本國政府。代辦在大使或其他使館高級官員缺任時,可代行其職責,在此情況下,稱作臨時代辦。在其本國與派駐國外交關係受到限制時,代辦也可作為使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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