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4)在商業上,指發生於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租金、利息、稅金等費用,特別是損益表〔profit and loss account〕中不能在其他項目〔heading〕下出現的各種費用。 (6)為保證債務的清償或義務的履行而在土地或其他財產上設定的抵押權〔mortgage〕、留置權〔lien〕或其他無特別名稱的擔保權利,如果土地所有人或其所擔保的人未償還債務或履行義務——例如納稅、支付遺產或年金等,擔保權利人可以訴請變賣土地以抵償債務。根據英國1925年《財產法》〔Law of Property Act〕,負擔分為普通法所承認的土地負擔——包括地租負擔〔rentcharge〕、普通法上的抵押〔legal mortgage〕、土地稅負等——和衡平法上的土地負擔〔equitable charge〕。後者存在於債權人未取得對土地的普通法地產權的情況,例如通過寄存產權文書設定衡平法上的抵押〔equitable mortgage〕,或者借款人本身只對土地享有衡平法上的權利。土地上的負擔必須在土地登記局或類似政府主管機構登記,否則不能對抗已支付對價的買主。 (11)指控是通過向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提出正式的控告書〔complaint〕或起訴書〔information or indictment〕而對犯罪進行的控告。不同於對犯罪行為或不行為的詳細陳述〔specifications or particulars〕,後者只是指控〔charge〕內容的一部分,是所指控罪行的法律構成要件。 (12)相當於訴訟程序中的起訴狀。 (13)在大陪審團〔grand jury〕開始詢問案情之前法官向其所作的有關其職責的說明,或指在小陪審團〔petit jury〕聽審完畢、作出裁定之前法官向其所作的說明,其內容為概括總結案情、需要陪審團考慮的問題、對於爭議問題陪審團應適用的法律規則及證明責任與要求等。對於法官的指示陪審團必須遵從。 (15)〈蘇格蘭〉 支付令是指法院經債權人申請而發出的命令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清償債務,否則將承擔法定後果的命令。它是根據判決追債〔diligence〕的第一步;確認令則用於確認繼承人身份或土地保有人身份。 (16)〈蘇格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