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llenge for cause,有因回避請求;附理由的迴避請求,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challenge for cause,有因回避請求;附理由的迴避請求
中文:有因回避請求;附理由的迴避請求
解釋:指申請陪審員迴避時必須說明理由,訴訟雙方均可提出,是否迴避,由法官裁決。它一般包括對整個陪審團的迴避請求〔challenge to the array〕和對個別陪審員的迴避請求〔challenge to the separate polls〕。
填單諮詢
考後專區
司法四等上榜慶功宴
菁英回娘家享萬元好禮
司調特口試教戰課
準備技巧、實戰模擬
10/31考季期間限定
憑准考證優惠最超值!
案例演習讀書會
課+測+輔 好評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