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1)召集;召集通知<br>(2)還款通知;催償貸款<br>(3)償債通知<br>(4)地界;地標<br>(5)催繳股款(通知書)<br>(6)股票購買選擇權;購買選擇權,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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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all,(1)召集;召集通知
(2)還款通知;催償貸款
(3)償債通知
(4)地界;地標
(5)催繳股款(通知書)
(6)股票購買選擇權;購買選擇權
中文:(1)召集;召集通知
(2)還款通知;催償貸款
(3)償債通知
(4)地界;地標
(5)催繳股款(通知書)
(6)股票購買選擇權;購買選擇權
解釋:(1)例如召集股東大會、議會等的通知。
(2)(銀行法)
(3)(合同法)
指要求償付合同款項的請求,通常採用正式通知的形式。
(4)指在特許狀、土地登記簿、授權書或其他土地轉讓文書中所指定的明顯可見的自然物或界標,用以描述土地的邊界,其四至須與勘察結果相一致。
(5) (公司法)
公司要求已認購股份但分期付款的股東交付股款,或者公司要求已分到新發行股票但股款尚未全部交齊的股東交付股款。英國有兩種催繳股款方式:1為公司業務運作籌款,就公司資本未交款部分催繳股款,稱為董事催繳股款〔directors' calls〕;2在公司清算時,為償付公司債務而催繳股款,稱為清算人催繳股款〔liquidators' calls〕。有限公司的清算人催繳股款不能超過每一股中未繳的總額,但無限公司的清算人催繳股款則依賴於債務數額與有償付能力的股東數額,即可在公司的債務範圍內向有償付能力的股東催繳股款。
(6)指在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票、股份或商品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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