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ch of (the) peace,破壞治安罪,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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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breach of (the) peace,破壞治安罪
中文:破壞治安罪
解釋:指擾亂公共秩序和社會治安,特別在公共場所高聲叫喊、謾罵、爭吵、打斗以圖引起騷亂的犯罪。破壞治安罪是一個一般概念,其包括特定的犯罪,諸如互毆罪〔affray〕、暴亂罪〔riot〕以及毆擊罪〔assault and battery〕等。
= disturbing the peace; disturbance of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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