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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udience,(1)陳述意見(或申訴)的機會
(2)聽證;立法質詢
(3)謁見;會見
中文:(1)陳述意見(或申訴)的機會
(2)聽證;立法質詢
(3)謁見;會見
解釋:(3)主權者介入和審理的權力,由貴族個人享有或下院集體享有。但現今一般指國王與大臣,與提交國書的大使,或與上任或卸任的要員之間的會見。這術語也可用於與教皇的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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