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種經批准或經授權的人將財產出賣給出價最高之競價者的公開出售方式。拍賣人受雇於賣主,基本上是賣主的代理人;但當財產被拍定〔be struck off〕時,在以買賣記錄約束雙方當事人的意義上,拍賣人也成為買主的代理人。拍賣人可以用槌子敲落或其他習慣性方式宣佈拍賣結束。拍賣一般都有最低價限制,無最低價的拍賣需要專門的明確規定。在蘇格蘭,土地或建築物的拍賣通常寫作「roup」。拍賣可依點燃的一英吋長的蠟燭而進行,在蠟燭熄滅前的最後一個出價人是買主。「荷蘭式拍賣」〔Dutch auction〕是提出一個超出財產所值的價格,然後逐漸降低價格,直到有買者應叫為止。 → auction by inch of cand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