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estation clause,證明條款,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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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ttestation clause,證明條款
中文:證明條款
解釋:遺囑或契據等法律文書中的最後條款,寫於證人簽名之前,內容是證明法律文書籤署的過程,目的在於當證明人死亡、缺席或喪失記憶時,仍可以依照該證明條款來證明文書的簽署。該條款常常寫作「當…的面簽署、密封並分發」等類似語詞。遺囑的證明條款有助於進一步鞏固該遺囑符合法定要求的推定。在蘇格蘭稱之為檢驗條款〔testing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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