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 least once a week for four successive weeks,連續四周,每週至少一次,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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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t least once a week for four successive weeks,連續四周,每週至少一次
中文:連續四周,每週至少一次
解釋:指法律要求法院進行司法拍賣〔judicial sale〕的通知應在連續四周內每週至少一次予以公告,即每兩次公告之間的間隔不應超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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