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polis Convention,安納波利斯會議,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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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nnapolis Convention,安納波利斯會議
中文:安納波利斯會議
解釋:〈美〉
儘管英國與其前北美殖民地已簽署了和平條約,但仍繼續危及美國航運,而北美十三州在對付英國海軍一致行動上又有歧見;更糟的是,具有天然優勢的州正對其鄰近州造成不利,正如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描寫道,一些「沒有便利港口進行對外貿易的州,在通過鄰近州進行對外貿易時不得不接受鄰近州的徵稅」。解決這種殘酷貿易戰的方式就是採取國家行動,但其時的邦聯國會〔Confederation Congress〕並無權力。馬里蘭州〔Maryland〕和弗吉尼亞州〔Virginia〕已就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及支流的航運達成一致意見,它們邀請特拉華州〔Delaware〕和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也加入這一協定,弗吉尼亞州則進一步建議召集一個包括各州的州際貿易會議,討論州際共同商業政策。1786年10個州選派代表參加在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舉行的貿易會議,但由於種種原因在9月份只有五個州的代表實際參加會議,並沒有達到法定州數,不過會議仍通過一項建議,由所有州在下一年第二個星期一在費城重新舉行一次會議,來解決邦聯政府體制的嚴重缺陷。這次會議本身並無重大意義,但作為以後召開制定憲法的全國會議的前奏,卻有著不可否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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