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Amoveas manus, Ouster le main,要求將君主佔有的財產返還個人的令狀
中文:要求將君主佔有的財產返還個人的令狀
解釋:〈英〉 指在判決執行扣押令程序〔proceedings by extent〕的君主〔crown〕敗訴或沒收逐出法外之人〔outlaw〕財產後,該逐出法外被撤銷時,要求將君主佔有的財產返還給其原所有人的令狀。在權利請願〔petitions of right〕的舊有作法下,當基於權利聲明〔monstrans de droit〕作出不利於君主的判決時,此判決即稱為amoveas manus判決,因為它要求將財產從英王之手返還請願人〔suppliant〕。這一舊作法被1660年的法律所廢除。此種案件的現代判決僅是給予被授權的請願人特別救濟,但與先前的amoveas manus判決具同等效力,其特殊性在於無需發出執行令即可將財產轉移給請願人。令狀和判決的所有這種程序已為1947年的《王權訴訟法》〔Crown Proceedings Act〕所廢除,並為類似於私人之間獲得救濟的程序所取代。 → extent; monstrans de droit; Crown Proceedings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