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ndonment of invention,放棄發明,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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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bandonment of invention,放棄發明
中文:放棄發明
解釋:指對發明人權利的放棄。它可以是發明人自願公開其發明內容,也可以是發明人因過失而遲延主張自己的權利或未申請專利,從而允許公眾使用其發明。美國專利法對授予專利實行「先發明」原則,故其所謂的放棄發明是指發明人因故意隱瞞發明或者在發明完成後的合理期間內未申請專利從而阻止其發明為公眾知悉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導致該發明人喪失「先發明人優先權」〔first inventor's priority〕,並因此使後發明人〔later rival inventor〕獲得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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