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ibellis,(1)請願官<br>(2)財政大臣,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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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 libellis,(1)請願官
(2)財政大臣
中文:(1)請願官
(2)財政大臣
解釋:〈拉〉
(羅馬法)
(1)負責處理向國王或君主提出的請願的官員。
(2)= 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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