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61號
公佈日期:2018/2/9
 
解釋爭點
1.智慧財產法院技術審查官之迴避,準用相關訴訟法法官迴避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
2.曾參與智慧財產民、刑事訴訟之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就相牽涉之智慧財產行政訴訟無須自行迴避之規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
 
 
相關法條
  • 憲法第 16 條、第 23 條 (36.01.01)
  • 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
  • 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
  • 司法院釋字第 599 號解釋
  • 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
  • 司法院釋字第 752 號解釋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 (82.02.03)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4 條、第 5 條及第 34 條第 2 項 (103.06.04)
  • 行政訴訟法第 19 條第 3 款及第 20 條 (103.06.18)
  • 民事訴訟法第 33 條第 1 項第 2 款 (106.06.14)
  •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 15 條第 1 項及第 4 項 (103.06.04)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16 條 (103.07.21)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