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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113 年考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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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日期 | 113.08.10(六)~08.12(一) |
口試日期 | 113.12.28(六)~12.29(日) |
類科 | 公設辯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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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試本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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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不實施體格檢查。 |
考選部為提升試題品質,建立命題範圍,俾使應考人準備有所依據,業已完成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如下表科目欄★),惟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詳細科目請依考選部網站公布為準)。
考試科目 | 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 2 小時。 1、民法 ★ 2、刑法 ★ 3、民事訴訟法 ★ 4、刑事訴訟法 ★ 5、犯罪學 ★ 6、商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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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1.國文 (作文 60% 、公文 20% 與測驗 20% ),國文之「作文」、「公文」採申論式試題,「測驗」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 2 小時。 2.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 1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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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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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考情資訊僅供參考,惟實際仍以考選部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