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判解集-201601 (33期) 掌握實務見解新題型,贏戰國考!收錄並精析最新、最經典之重要判例、裁判、決議、大法官解釋!◎題材嚴選 由高點名師及法學博士組成編委群,掌握實務脈動!◎學科完整 全面收錄四大專業領域(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和公 法)!◎內容精要 實務選擇題、裁判要旨、裁判分析、學說速覽、相關法 條、參考文獻寫作體例,提綱挈領、化繁為簡、掌握時 效、鞏固實力! 201601 (33期) 臺南市公告未經核准於其所示場所張貼廣告者予以處罰之規定違憲?(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34號) 公務員調任非主管人員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 請求撤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訴訟之獨立參加訴訟範圍(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10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戶籍登記之催告非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104年11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得併行之?(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681號判決) 審判中法官通信紀錄之調取權(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4號) 白吃白喝與詐欺罪(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3號) 再審之新事實與新證據(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125號裁定) 數罪併罰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576號裁定) 追加起訴、不當訴追與妥速審判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269號) 據實說明義務(最高法院95年台上324號判決) 受益人地位確定之時點(最高法院97年台上2087號判決) 執票人受讓票據時知悉前手之抗辯事由,是否構成惡意抗辯?(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2862號判決) 無權代理人或越權代理人未於票據上簽名,得否依票據法第10條規定,自負票據責任?(最高法院89年台上901號判決) 發票人禁止背書轉讓(最高法院93年台簡上字第15號判決) 保險利益之存在主體(最高法院87年台上2417號判決) 預約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範圍(最高法院103台上字第1981號判決) 若消費者或第三人因消費事故死亡時,對於被害人享有法定扶養權利之第三人,得否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請求企業經營者賠償扶養費?(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58號民事判決) 訴訟當事人於第一審合意由指定機構對產品鑑定,第二審法院是否即須受該指定機構之鑑定報告所拘束?(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1698號) 當事人於家事事件法第三條第三項所定之丙類事件訴訟程序審理中,得否追加、反請求一般民事訴訟事件?(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739號民事裁定)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