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38.寫作營線上開跑-法律寫作基本格式 (3)
|
---|---|
作者 | 李淑明 |
內文 | (二)Body Paragraphs:第一段~請求權基礎 開了頭、破了題,接下來進入到本文 (Body Paragraphs),這才是決定一篇擬答究竟是可以拿到高分的答案,助妳(你)榜上有名,還是明年再見的關鍵所在! 法律的論述,重在理由構成,這實在不需要李老師在這兒多說了。 不過呢,以法律寫作來說,“Body Paragraphs” 的寫法,有些獨特之處:第一段就得將請求權基礎寫出來!這就是王澤鑑老師所提倡的「請求權基礎檢查法」。 先說明一下:以下的說明,適用於民法及民訴的考題答法;在民事訴訟法,雖然沒有「請求權基礎」,但基本概念是相同的,也就是必須先將「法律依據」寫出來。 什麼是「請求權基礎」?如果這樣的名詞,讓妳(你)花了很多時間鑽研「請求權基礎」的意義、要件等等很沒趣的東西,那就換個方式理解:「請求權基礎」就是「法律依據」,亦即本題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究竟要以哪一個或哪些法律條文作為依據? 再以上一篇貼文的題目(108台大轉學考)為例。之所以選這則題目,當然是因為這題很單純,考點只有一個:民法第74條的暴利行為。 本題問:甲的主張,有沒有理由? 前兩篇貼文已經說明了「開頭」該怎麼寫,簡單的說:一起頭就得寫出全文主旨,也就是「結論」~甲的主張無理由,法院應以判決駁回。接下來該說說理由了。 什麼理由呢?當然應該依題目的問法、按甲的主張寫起。甲主張乙的行為構成民法第74條的暴利行為,OK,那咱們就從民法第74條的構成要件談起。 甲之主張無理由,法院應以判決駁回原告甲之訴。茲析述理由如下:(這是「開頭」) 二、本案分析:(李老師說~本段是事實與法律的「涵攝」) 以上第二段,也就是「本案分析」,應該是法律寫作裏,最為困難的地方!就算妳(你)的觀念清楚、理解正確,也看到問題的考點了,但要用文字把心裏膨湃的法感情,用理性的文字、法律人的用語,清楚的寫出來,真的要多練習。 “Body Paragraphs” 的第一段找出請求權基礎了,並且依照本題的考點,重點式的解說數個構成要件後(不需要每個構成要件就說文解字一番),第二段開始進行「涵攝」,也就是將本題事實裏,當事人說得哪一句話、作了哪一個動作,足以該當或不該當請求權基礎,逐一說明。 妳(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但必須肯定我不迴避問題的勇氣! |
關鍵詞 | Body Paragraphs、請求權、台大轉學考 |
刊名 | 聽聽明台大說法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37.寫作營線上開跑-法律寫作基本格式 (2) |
該期刊-下一篇 | 39.寫作營線上開跑-法律寫作基本格式 (4)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