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所
備考秘訣-民法
校名 | 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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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大 | 民法方面,可就財產法與身分法兩部分探討。財產法部分,原則上該年度教授之新文章同學都必須加以閱讀。身分法部分原則上會由郭振恭或 黃詩淳 教授出題,建議同學可抽空至台大旁聽,另外老師最新的文章也應加以留意。 |
政 大 | 政大民法出題老師眾多,甚難猜題,不過若有心於政大財經法組與民法組的同學們,在 大四務必要去旁聽 楊淑文 老師所開的契約法實例演習, 楊 老師於保證章節中具有獨到的見解 ( 老師今年似乎沒有開這樣的課,而且現在老師應該是比較會出民訴的題目 ) ,就請同學盡心領會囉!今年( 101 )財產法考題多為傳統考點,在準備上仍以傳統爭點為主,但仍要注意老師近期所寫文章是否有特別關注之議題。另外, 楊芳賢 老師的題目很乍看很難,是因為會用冷門章節來包裝一些很基本的重要概念,答題時不用過於拘泥不會寫的冷門部分,點出核心並加以推論,大致分數可以到手,切忌在冷門概念部分纏鬥許久而偏廢了核心概念,分數會差很多 !( 以 102 年政大民法第一題為例,在不能代法條的情況下看到整題都在考拍賣一定是讓人很沮喪的,但其實老師著重的爭點是「冒名行為」,簡單介紹一下學理上概念、和「代理」之差異、並據而推想當事人間關係,大概就 符合 老師的要求了。如果過度糾結於網路拍賣的特殊規定等等,反而會因為重點錯置而大失分 !) 至於 王千維 老師的題目,看似爭點明確但卻大意不得,老師的題目其實在邏輯上十分精緻,如果只抓大爭點而放棄一些看似不重要的小細節,很容易發生失之毫釐差以千里的遺憾。不過老師的題目不會在敘述上為難人,看到是什麼爭點就是什麼爭點,比較不用擔心有獨門暗器的問題。 |
北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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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吳 | 有志報考民商法組的同學,在民法財產法方面,因重視解題,條文一定要熟悉,民法總則要多加注意考古題;身分法要留心老師的文章、期中、期末考題或共筆;東吳民法向來難料為誰命題,把握基本功為上策;物權,多固定為 鄭冠宇 老師所命題,除了留意老師文章外,新法及修正理由命題可能亦不容小覷;身分法,多固定為 李玲玲 老師所命題, 李 老師見解多與 林秀雄 老師相同,故答題時除了點出爭議問題之外,建議以 林 老師之見解為主。 |
輔 仁 | 財產法主要出題者應為 劉春堂 老師、 蔡晶瑩 老師、 陳榮隆 老師, 劉春堂 老師與 蔡晶瑩 老師較無個人獨特見解,建議以國考方式準備即可,作答時則沿用 王澤鑑 老師的請求權基礎論述。而 陳榮隆 老師則為物權的出題者,因 陳 老師同時亦為物權法修正委員之一,故寫物權的題目時,應從修正前之爭議寫到新修正物權法, 陳 老師的題目重複率也相當高,建議考生熟讀考古題。 身分法出題者必為 林秀雄 老師, 林秀雄 老師為身分法領域的權威,在其他研究所考試及國考寫到身分法題目時,也一定要寫到 林秀雄 老師的見解,所以對準備輔大的考生而言, 林秀雄 老師的見解反而不需特別準備。要注意的是,老師有很大的機率會考近期的文章,若想清楚掌握考點,建議蒐集並熟讀老師的近期文章。 |
文 化 | 文化法研民法的準備訣竅在於「時間之分配」,考試時間相當緊湊,若有親屬計算題務必先算,這種送分題最後倉促算算錯了就有點慘,再來先解決民總及債總之請求權問題,最後再答債各法條題比較不容易出錯,畢竟再時間不夠之下,法條題法條寫下去分段簡述還是有相當多分數,相對的請求權關係題目須要相當充分說明解釋應好好分配時間為宜,這樣才能在各題均拿到基本分數,順利上榜。 |
中 原 | 民法之準備可分為財產法和身分法:財產法方面的出題老師多半未著重於特殊見解,以通說見解答題即可,又吳姿慧老師以物權見長,若準備考時尚有餘力可選擇旁聽其相關課程。身分法部分, 李立如 老師所開親屬與繼承課程是旁聽之上選,如未能旁聽,則老師的上課筆記是準備考試於最後衝刺時的必備利器,望有志報考者多加注意。 |
東 海 | 民法目前可能命題的老師,除了物權仍是 溫豐文 老師、親屬仍由 簡良育 老師命題外,其他題目多由年輕學者命題(如 林恩瑋 老師、 許曉芬 老師等),由於幾個可能命題的老師主要研究領域並非民法部分,所以應該不會有所謂的獨門暗器出現,但由於年輕老師會注重實務走向,所以盡可能在準備時多掌握近期的爭點及實務見解;至於物權的部分除了實務見解以外,也需注意 溫豐文 老師近期發表的相關文章,了 解 老師可能命題的方向。 |
中 正 |
值得一提,中正財法民法考題中,由 曾品傑 教授所命題的債權考題,特色是較複雜且子題較多,且其配分往往占考卷之一半,考試時需注意時間分配,以免有漏答或是時間不足之情形發生。 |
成 大 | 基本上成大的民法教授並無特殊之獨門見解,只要言之成理,基本上都有不錯的分數。重要的是基礎觀念及底子要穩,考題大部分不會太刁難,但要注意時間分配。民總及債總要把 王澤鑑 老師的書看熟,債各建議可研讀 邱聰智 老師的民法債編各論。物權則因成大以物權為專門研究領域之教師,以往多以物權結合民總基本概念的綜合題型出題,然新進之 陳思廷 老師雖主要研究智財法領域亦對物權多有研究,故考生仍應就物權法共有、抵押權等基礎考點稍加研讀準備,尤其是一百學年度開始公法組獨立出題的民法考題,更需注意出現物權考題的可能性。 |
高大 | 高雄大學法律系民法考科,依據過往經驗,共分為三題,第一題通常為債編考點,或與總則編綜合命題;第二題為物權編;第三題則是身分法。題目並不會過於艱難,老師們目的在檢視考生對於民法各編傳統考點的熟悉度,不會考特殊見解,故以準備國考的方式進行,並熟悉近年高大考古題,對於順利考取將大有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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