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所
備考秘訣-行政法
校名 | 行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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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大 | 行政法準備上,除了閱讀書籍外,建議旁聽實例演習或綜合研討等課程,可以幫助行政法的解題層次以及思考,同時也可以聽到一些 關於 老師的獨特看法。在各種行政行為,甚至行政訴訟、國賠等,台大老師有不少精闢見解以及對實務見解的回應,然而如同先前所說,台大法研所並無保護主義,老師著重論理過程大過於結果,故若真的不熟悉台大老師的獨特看法亦無妨。但仍可藉由閱讀文章及旁聽課程加以熟悉。 |
政 大 | 在基礎能力養成方面,建議大家可以參考高點出版黃律師的《行政法(Ⅰ)、(Ⅱ)》,書中對於行政法的講解非常仔細,同時在閱讀時不忘與憲法互為連結。進階部分,有志考取政大法研所公法組的同學可旁聽主要出題老師的行政法課程或是行政法各論的課程。近年政大行政法的出題者為 詹鎮榮 老師、 劉宗德 老師及 董保城 老師,而於一百年又有留學法國的吳 秦雯 老師。三位老師對於行政法總論都有深入了解,因而考生不應有投機心態,應將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執行法、國家賠償法與地方自治法完整讀過,各法規之間相互連結也應清楚了解。此外,更可進一步閱讀 詹 老師對於經濟行政法領域的 文章及劉 老師對於日本法及台灣行政法之比較法研究之文章,相信可以獲得更佳的成績。在吳 秦雯 老師加入政大後,吳 秦雯 老師之文章多從法國介紹諸種法律制度,而與我國制度相互對照,考生亦應多加參考。 |
北 大 | 行政法準備上,建議考生可以旁聽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的課程,以了 解出題 老師的相關見解。台北大學最近專精於公法的留學歸 國 老師有 黃銘輝 老師與 張惠東 老師。 黃銘輝 老師留學美國,其於台北大學亦有開設憲法與行政法課程。 張惠東 老 師 教授行政法與法國法,考生們需注意,法國行政法與德國行政法在體系上之不同。除了旁聽相關課程外,行政法常結合時事出題,考生亦 須留意 老師的相關文章。 |
東 吳 | 有關行政法的命題,通常是由 洪家殷 老師、 林三欽 老師以及 程明修 老師來命題。但值得注意的是,學校近年來在命題的習慣上也越來越傾向讓如 范文清 教授、 胡博硯 教授等較新進的老師出題,這幾已屬確定的事實,而雖未來亦仍有可能有委外出題的機會,但已應屬少見。在考試範圍上,本校老師並不局限於某個特定領域的考點,縱觀歷屆考題,從行政程序、行政爭訟、地方自治、行政組織等皆在其出題範圍,學生們宜做全面性的了解,而不應偏食偏重於實體法上。而以上老師的命題其實都很平易近人,也就是說有把通說見解寫出即可 ,但若能在考題上發現 關於 老師論著上所提及的看法或爭點並且進而寫出,應能獲得更好之成果。各位老師所關注之法律領域與問題意識均各有不同,可謂百花齊放,如對照歷屆試題後即應可發現,每隔幾年皆有些 許 老師文章題的影子出現,應加以準備。 |
輔 仁 | 在輔大的考試上,歷年考古題的練習將會顯得十分重要, 許多的題型與爭點,都有集中於特定領域或範圍出題的跡象,且老師的研究領域或所關心的法律議題,均可從歷屆試題內予以掌握。故有志報考的同學,應多練習歷年的考古題,一方面除了訓練自己如何在短時間內多題目時如何迅速的找出爭點與解題速度外,二方面也是藉此熟悉並且掌握問題意識,瞭 解 老師的命題習慣,相信將會對考試上幫助甚大。 其中, 吳志光老師之主要學術領域為憲法、行政法、國際人權法及歐洲聯盟法,憲法方面,老師較偏重國家組織(尤其權力分立)及基本權中的「參政權」,凡舉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等,均為其研究範圍,而其中又以「公民投票」制度之爭議與法律議題涉獵最深,須多加留意。行政法方面,老師出題多為實例題而少有申論,且多為配合時事脈動發展所出,故新近大法官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之決議學生均應多加留意。 |
東 海 | 主要出題者為 黃啟禎 老師, 黃 老師對於憲法與行政法皆有涉獵,課 程 教授以行政法為主,研究廣泛,近年議題偏向交通、環境行政,但基本行政法概念亦常成為考試內容,故考生就本科之準備應按部就班,穩紮穩打。 |
中 正 | 【法研所】法研所主要將重點置於掌握各該行政作用以及行政爭訟之內容,但其他行政組織、公務員法或者地方自治仍不可偏廢。念書時須注意先掌握基本盤,弄懂最基本之教科書或參考書之內容,並配合相關學理見解以及實務見解(尤其是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另外如同憲法一樣,之後複習時則針對命題老師之文章做重點整理,特別是其特殊見解及近年之研究方向。 【法研所】對財法所而言,行政法在以往 100 年以前財法所即為考科之一,已累積相當多考古題,可從考古題了 解命題 老師的出題模式,而行政法財法所兩位老師,有相當多的文章或教科書,如有志報考財稅法組的同學,請將財稅法組老師的論著有一定的熟悉度,準備此科定能得心應手。 |
成 大 | 行政法的部分,則以 蔡志方 老師及 王毓正 老師為主要出題者,然新進之 許登科 老 師因 教授大學部行政法之課程,日後亦有出題之可能。行政法考題之特色在於老師多結合作用法與救濟法或行政法總論與各論部分,相關時事亦是老師出題之題材。除 蔡志方 老師於行政救濟法有特殊見解外,其他皆無獨特之看法,只要答題掌握爭點、邏輯一貫即可。 德文:近年考題大致分為兩大部分,第一大題為單字部分的德翻中,第二大題為句子部分的德翻中。其中,德文出題的方向主要以公法德文為主,因此,想要利用外語獲得加分機會的考生,可以往這個方向努力。 |
高大 | 就高雄大學法律學院而言,其 公法 老師散布在法律系、財法系與政法系,各個老師均有其專長,且又由於三系均有 公法 老師,故通常均由各系之老師對於其所任職的系別之法研所題目作命題,惟由於財法系研究所並無招考公法組的學生,故任教於財法系的 公法 老師,亦有可能參與法律系或政法系研究所之命題。不過,在大部分的情形而言,還是以有在招考系別 任教的 老師為主要命題者。 是以,理論上於準備法律系公法組與政法系公法組,其準備方向仍有差別,以法律系之公法組為例,其行政法考科主要以 陳正根 老師與 紀鎮清 老師為主要之命題者,其命題分配,近年來多以各兩題為準。故而應對於兩位老師的專長作調查後再準備考試將事半功倍。 惟從近年來的考題中可以發現,高雄大學法律系行政法考科,老師們仍偏向傳統考題,故其實準備方向可以與律師司法官相同,以考古題的練習為主,較少出現過於獨門的見解。若有非上不可的決心者,可以蒐集兩位老師平常於校內期中與期末考的考題,有時將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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