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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84號
公佈日期:2011/01/17
 
解釋爭點
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
 
 
相關法條
1. 憲法第 16 條
2.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第 1 項
3. 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第 3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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