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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82號
公佈日期:2010/11/19
 
解釋爭點
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違憲?
 
 
新聞稿
司法院大法官於99年11月19日舉行之第1366次會議中,就羅0霖為考試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1541號判決所適用之中華民國90年7月23日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2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第3條及90年7月25日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第9條第3項等規定,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8條、第23條及第172條之疑義,聲請解釋案,作成釋字第68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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