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69號 公佈日期:2009/12/25 解釋爭點 槍砲條例第8條第1項關於空氣槍之處罰規定違憲? 解釋要旨 相關法條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新聞稿 案情摘要 案情摘要 按陳某等四人為休閒娛樂之用購入空氣槍,所購槍枝有卡彈現象,乃自行換裝彈簧,嗣被查獲,因渠等改造後之空氣槍,經鑑定其發射動能單位面積均逾二十焦耳/平方公分,業屬實務認定之具殺傷力之空氣槍,是被告之行為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以下簡稱系爭規定),予以起訴。聲請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庭於審理該案件時,對系爭規定有具體之違憲確信,乃裁定停止訴訟向本院聲請解釋憲法。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