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66號
公佈日期:2009/11/06
 
解釋爭點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罰鍰規定違憲?
 
 
解釋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法四等歡喜會
報喜領取專屬好禮
司特放榜限定
憑成績單享優惠
司律二試准考證
法律國考課程優惠
舊生回娘家活動
考試診斷&免費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