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225號 公佈日期:1988/04/29 解釋爭點 民訴法有關原告撤回其訴仍應負擔訴訟費用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文 民事訴訟係當事人請求司法機關確定其私權之程序,繳納裁判費乃為起訴之要件,原告於提起訴訟後撤回其訴,自應負擔因起訴而生之訴訟費用。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之規定,與憲法第十五條尚無牴觸。 1 解題專區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解題專區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法考試准考證優 衝刺、再戰 高點總複習 聚焦二試 頂校學說整理解析 國立法研專攻班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台大法研學霸教學 司法考試准考證優 衝刺、再戰 高點總複習 聚焦二試 頂校學說整理解析 國立法研專攻班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台大法研學霸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