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考試時間
考試類別 | 113年考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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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日期 | 113.08.10(六)~08.11(日) |
體能日期 | 113.11.23(六) - 11.24(日) |
四等法院書記官應考資格
類科 | 法院書記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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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試本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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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檢查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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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法院書記官應考科目及成績計算
1、考選部為提升試題品質,建立命題範圍,俾使應考人準備有所依據,下列應考科目後端有「★」符號者,係考選部已有公布 「 命題大綱 」 之科目。
2、下列應考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全部採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考試科目 | 四等書記官應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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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考試時間均為 1 小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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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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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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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考情資訊僅供參考,惟實際仍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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