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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31號
公佈日期:20150731
 
解釋爭點
系爭規定關於欲申請發給抵價地「應於徵收公告期間內」提出申請部分,於徵收處分公告日之後,始送達徵收處分之書面通知者,仍以徵收公告日計算申請期間,違憲?
 
 
相關法條
  1. 憲法第 15 條
  2. 土地徵收條例第 18 條、第 22 條、第 39 條第 1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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