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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釋與租稅法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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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中文摘要 | 本號釋字涉及租稅法律主義之概念,近來大法官釋字常如此闡述:「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國家課人民以繳納稅捐之義務或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時,應就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租稅客體對租稅主體之歸屬、稅基、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租稅構成要件,以法律明文規定。 |
起訖頁 | 109-113 |
關鍵詞 | 依法律納稅、租稅法律主義、類推適用 |
刊名 | 判解集 |
期數 | 201112 (11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強制隔離與人身自由正當法律程序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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