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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進行緊急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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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中文摘要 | 如容許司法警察(官)執檢察官簽發之拘票(對人的強制處分)以實施搜索、扣押(對物的強制處分),無異鼓勵「假拘提之名而行搜索、扣押之實」,以規避法院就搜索、扣押之合法性審查。本件偵查程序中,司法警察(官)係執有檢察官簽發之拘票,非法院核發之搜索票,且既已拘提上訴人到案,能否認有情況緊急而得逕行搜索、扣押之相當理由,其合法性,甚有疑義。 |
起訖頁 | 56-59 |
關鍵詞 | 檢察官、拘票、拘提、緊急搜索 |
刊名 | 判解集 |
期數 | 201112 (11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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