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如何認定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之「非公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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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中文摘要 | 就妨害秘密罪旨在保護人民祕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之觀點而言,此項「非公開之活動」之認定,固應著重於活動者主觀上具有不欲其活動遭他人攝錄之意願或期待;但活動者主觀意願如何,外人不易確知,且該項意願未必恆定不變,若單憑活動者主觀上是否具有不公開之意願,作為認定上述犯罪構成要件(即「非公開活動」)之唯一標準,難謂與罪刑法定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無違。 |
起訖頁 | 65-68 |
關鍵詞 | 妨害秘密、非公開之活動、竊錄 |
刊名 | 判解集 |
期數 | 201111 (10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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