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親子血緣鑑定之法律效果(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517號民事判決)
作者 酒卷匡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908 (54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釋明」與「證明」之比較(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60號民事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舉證責任分配之一般原則」與「舉證責任減輕」(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45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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