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釋明」與「證明」之比較(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60號民事裁定)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908 (54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依協議請求給付扶養費」與「過去代墊扶養費之請求」之事件性質與適用程序(最高法院104年度台簡抗字第200號民事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親子血緣鑑定之法律效果(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517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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