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選定當事人與消費者團體訴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抗字第1299號)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802 (45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地方立法機關是否得要求地方政府列管備查意見(最高行政法院裁定103年度裁字第1310號)
該期刊-下一篇 第三審法院得自行認定事實之範圍(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3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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