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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倒數計時,開始~暑假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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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 記得!從今年暑假開始,要時時提醒自己:在明年研究所和國考前,現在所念的每一本書、每一份資料,沒有時間再從頭念第二次,所以念書時一定要~心無旁騭!專心一意!全心投入才行! 兩個月的暑假,只念了憲法和行政法,就覺得~太對得起自己了?!哈哈,這樣的自我要求,也未免太低了吧?!(從好的方面想,這樣的人,一定天性樂觀,每天都開開心心的過日子,也是不錯啦!) 可看看還有這麼多科目沒有念,一月份還得準備個期末考、考前還得留點時間作個總複習….. 我勸你(妳)啊,先苦後甘,暑假的時間最為完整,趁此機會再下一城,如何?! 現行國考制度的配分及考法,方向是相當正確、值得肯定的!實體法和程序法本來就應該合為一體,不但在念民訴時,得時不時地回頭看看民法,同時還得時時自個兒想個民法的實例,測驗自己~該如何起訴?法官如果判決原告勝訴,對當事人、乃至第三人之實體關係,有何影響?甚至於在念強執時,也必須和民法、民訴一起念,從實體-訴訟-執行,每個關鍵點都得清清楚楚的。 刑法和刑訴,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儘管當年的考試制度還是LKK的時代,但明台大老師的複習進度安排,早已是實體與程序並進。因此,升大四的那年暑假,除了憲法和行政法之外,還同時鼓起勇氣面對我的「致命傷」~刑法和刑訴。 之所以選這兩科,除了因為自己的底子太弱之外,還有~其實大三結束時,才剛剛學完刑訴,若說明台大老師是個刑訴天兵,你(妳)應該心裏有數:明台大老師只是謙虛而已,呵呵。但大三的刑訴課程,真的只念了皮毛。一直有在「發漏」我的專頁貼文的同學,應該還記得明台大老師曾經提過:一位名震江湖的學長借給我陳樸生老師的上課錄音帶,外加教科書的事兒吧?所以呢,那年暑假,趁著剛剛學完刑訴,印象深刻,立即進攻人稱「刑訴天書」的教科書,外加上課錄音帶(一位前輩之前在網路上寫了懷舊文章,說:當年是陳老師的門生,因為陳老師的鄉音極重,足足猜了一整年,哈哈哈),遇到不懂的,尤其是和刑法理論有關的,立刻翻翻刑法教科書,務求兩者彼此相識、相知又相惜….. 念得完嗎?別對自己太好!暑假閒閒沒事作,每天必須踏踏實實念上12個小時(早上四小時,8am ~12pm;下午4小時,2~6pm;晚上再念4小時,8~12pm);而且啊,從升大四暑假開始,直到國考結束為止,你(妳)是沒有資格休假的,包括週末假日、耶誕節、過年,甚至於你(妳)的大壽,麻煩,乖乖念書去吧。不是每天坐在書桌前12個小時,就對得起上帝囉,還要記得把手機和網路關掉,找個安靜及沒有美食的地方,以一顆淨化的心靈,全心全意的只看著眼前這本書。這樣你(妳)還考不上?那我得親自見見你(妳)才行。喔,對了,別忘了睡前花個5分鐘,打開網路,看看明台大老師的勵志貼文,這是一定不能免的! 還記得前幾年暑假回台北開全修班時,為了配合我的緊湊行程,只好辛苦同學們從星期一~星期五,天天晚上來找明台大老師報到。課程進行到第三週時,無意間聽到同學們在樓梯間的對話:好累喔,每天晚上聽四小時的民法,白天都還來不及複習,晚上又來四小時的課…..我好想放假喔! 結果~~冷不防地聽到背後一個冷冷的聲音:我也很想放假啊!哈哈!明台大老師真是沒良心,嚇壞這位女同學了,真不好意思…… |
刊名 | 聽聽明台大說法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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