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工時制度的變革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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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自從 104 年5 月15 日立法院通過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30 條第1 項之修正案,正式將法定工時從雙週48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表面上看起來,此次修法好像全面週休二日,終結近十年來國定假日一國兩制(公務員與勞工的國定假日不同)的荒謬狀況。然而,此次修法卻未一併修正勞基法第36 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之規定,使得雇主得以「每日上班6 小時,每週工作6 天」之方式因應,造成總工時雖然縮短,但上班天數卻未減少之怪異現象。 |
起訖頁 | 57-61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611 (214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司法院大法官相關憲法爭議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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