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針對電信詐欺集團犯罪擬修正刑法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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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現行法令規定,國人在國外犯罪遣返回台,須犯最輕本刑3 年以上有其徒刑者,才能適用《刑法》處罰,然現行電信詐騙刑責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境外詐欺儼然成為逃離制裁之巧門。為此,朝野立委均提案修法,加重詐欺刑責,盼能洗刷台灣「詐騙天堂」的汙名。 |
起訖頁 | 78-88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607 (212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部分工時勞工相關權益爭議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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