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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好的『選修課程』帶你拓展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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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 培養法律以外的專長的重要性,之前在給大一、大二同學的信裏,提到很多次了,就不再多說了;尤其是大三的必修課變少了,選修的空間變大了,不好好把握這一年,趕緊「學」回票價,以後可是會後悔唷! 最近常有同學問到:公司法,還有選考科目裏的證券交易法,該怎麼念?老實說,我在大三的時候,同時修這兩個科目,尤其是證券交易法,實在不知道老師在說什麼、更看不懂法條在規範什麼。沒有實務經驗、就連股票都沒有買賣過,真的不太可能了解。 怎麼辦呢?當時我還選修了會計學,學了些基本的會計學常識、看得懂基本財務報表的製作,稍稍有點概念。各位如果沒有機會在學校選修這些課程,去買本入門書來讀,否則,就算把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的教科書、重點整理都翻爛了,還是不會懂的。 對這些財務常識,有些基本的認識,非常受用。記得明台大老師在某大事務所工作期間,敝所的客戶們當然都是有頭有臉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時不時地想要增資,從公開市場的投資人那兒多弄點錢來;而要增資,必須經過律師認證。律師要作什麼事呢?第一件事就是請這家公司把它們所有的合約,統統拿來,一條一條的審查,看看有無違法、尤其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範。 光是這些合約,又是十多個紙箱!記得在查核某家公司的契約文件時,該公司和它的經銷商的合約裏提到了定價問題,合約裏寫得不清不楚的,只把價格的計算 refer 到當季財務報表裏。如果這時候裝作沒看到、或者用敷衍了事的心裏,懶得去翻翻財務報表裏到底記載了什麼?或者,反正也看不懂,將來要是發生什麼事,全部推給會計師就對了!然後會計師又推回來,說:這是法律問題 ….. 哈哈,結果,律師和會計師全部都有責任!這可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喔,別以為我又在說笑了。 於是明台大老師戴著 1,200 度的近視眼鏡,半夜三更的看到這個條款,心想:今天不去查查報表,明早可能就忘了;一翻之下,發現~~(基於業務機密和律師倫理,接下來的發展就不能再寫了) 如果你(妳)除了民刑訴訟法的法條都看得懂、狀紙也會寫之外,其它的,一無所知,就算考取了律師,很快的,依照市場的自然淘汰率~優勝劣敗,也會無情的把妳(你)給踢出去的。真的!現在付出的每一分努力,將來都會收到回報;現在錯失的每一個學習機會,將來都會後悔莫及的。共勉之! |
刊名 | 聽聽明台大說法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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