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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存保障與立法程序審查─簡評德國聯邦憲法法院Hartz IV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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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本案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審查哈次法IV關於失業金之規定,是否符合法院從人性尊嚴與社會國條款所導出最低生存保障基本權之要求。該基本權之具體內容有賴立法者之確定。法院要求立法者確定內容時必須切近實際,與時俱進,並區分生理與文化最低生存需求,立法者確定前者需求內容時,有較大自由決定空間。除非立法者決定金額明顯不足,否則法院僅作立法程序審查,審查立法者有無選擇一個合適評估模型,並邏輯一貫以透明、合理程序評估。 |
起訖頁 | 51-61 |
關鍵詞 | 最低生存保障、生理與文化最低生存需求、失業金、生活扶助費、立法程序審查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602 (207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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